全面科普!數位資產是什麼?區塊鏈如何打造數位資產?看這篇一次搞懂
全面科普!數位資產是什麼?區塊鏈如何打造數位資產?看這篇一次搞懂
這篇文章強調了數位資產的演進和通證類型的關鍵性。區塊鏈技術在合約和信任的表達中扮演關鍵角色,但通證和數位資產表達方式仍有進一步升級的空間。作者承諾將在未來分享新的觀點和成果,推動區塊鏈領域的進步。
修訂說明:
整整三年前,2020 年 10 月 7 日,我在本公眾號裡發表了《什麼是數位資產?》一文。這篇文章是我們三位作者長達兩個月思考的結果,也可以說是 Solv 創新旅程的起點。這篇文章透過對比數位世界與現實世界裡的憑證類型,得出一個大膽的判斷:數位世界需要一種對應於現實世界「票證」的、更靈活的通證類型。在這個判斷的基礎上,我們歷時兩年,提出和設計了 ERC-3525 半同質化通證標準,並獲得以太坊社群透過。可以說,這篇文章奠定了我們之後的創新探索方向。
就創業而言,我們走了一條少有人走的路:不是基於對市場上已經發生的現象和已經出現的成功範例去複製和微改進,而是基於對一個純理論問題的研究、根據對事物發展的規律的把握,確立主攻方向。從商業角度來說,這是十分冒險的策略,我們不會推薦後來者選擇這樣的策略。主要風險並不在於錯誤判斷了方向,而在於時機的把握。這種創新和創業模式,經常容易出現的問題是,猜對了方向,但猜錯了時機,倒在黎明前,啓發了後來者。
相比較而言,我們算是比較幸運的。如今距離文章發表已經整整三年,整個產業經歷了半輪起落,在 2022 年以後整個產業劇烈下滑的局面中,ERC-3525 和半同質化通證在一些產業仍然取得了很不錯的進展,不但 Solv 在數位基金平台和複雜數位資產表達方面的進展得到了同行們大力的支持,而且我們的合作夥伴們在其它產業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比如我們在澳洲孵化的 Unizon 數位發票項目在 CBDC 試點計劃中取得佳績,而一些合作夥伴將 ERC-3525 用在 Web3 遊戲、社交等產業,也有不錯的反響。我們還將在近期公佈一些重大的生態進展。這些成績這也反過來印證了當時我們在文章裡的判斷。我們認為,雖然這篇文章有些內容已經過時或者了無新意了,但是仍有一些現實意義,甚至仍有一定的啓發性,因此決定將此文修訂重發。
現在回頭來看,這篇文章一個突出的缺點就是篇幅過長。很多時候,篇幅太大不僅不利於把事情講清楚,反而會讓讀者迷失在細節中而抓不住重點。此次重發,我對文字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訂和精簡,希望能幫助讀者更容易把握主旨。對於那些實在沒有耐心讀幾千字長文的讀者來說,我還可以在這裡做一個極簡版、微博體的歸納。整篇文章其實就講了這樣一個邏輯:
- 網路是紙張和印刷術的升級。
- 紙張和印刷術雖然是一套技術工具,但有兩個差別很大的應用:傳播和合約。傳播需要能夠低成本大規模快複製和分發資訊,而合約則需要可信、精准、不可篡改、不可抵賴,保護隱私和高效執行。
- 資訊網路只善於支持資訊傳播應用,不善於支持合約,表達信任。
- 區塊鏈增強了網路的能力,使之能夠表達合約和信任。
- 紙張與印刷術技術時代,合約和信任的載體有五種,分別是:非標準合約和法律、制式合約、票證、證券和貨幣。但在區塊鏈中,只有智能合約和 NFT 對應非標合約和制式合約,同質化通證對應證券和貨幣,票證沒有對應的數位資產形態。
- 結論:區塊鏈中需要一種專門表達數位票證的通證類型。
當然以上的歸納略去了很多有價值的內容,有時間的讀者還是歡迎讀下面的全文。
最後必須指出的是,今天我們對於數位資產的理解已經大大地加深了。在新的理解架構之下看來,這篇文章裡所描述的,以及今天區塊鏈產業還在使用的表達通證和數位資產的方式,仍處在一個非常初級的狀態。通證和數位資產表達,無論是在理論還是在技術實踐上,短時間還將有巨大的升級。我們不久之後將就這個問題發表新的觀點,以及發佈一批新成果,也希望與產業內研究者共同探討進步。但在這篇修訂重發的文章裡,我們還是盡量保持原作發表時的風格和面貌。
孟岩
2023 年 10 月 2 日
什麼是數位資產?
孟岩 王瑋 周志強
2020 年 10 月 7 日首發
數位資產正在成為數位經濟和數位金融的一個中心話題。區塊鏈的出現重新定義了數位資產,為數位資產創造了巨大的機遇,但同時也為其研究帶來了艱難的挑戰。到底什麼是數位資產?區塊鏈上的數位資產跟此前中心化系統中的數位資產到底有何不同?這些不同是如何發生的,又將產生怎樣的影響?本文檔致力於對數位資產的上述相關問題進行較為系統化的探索和討論。
資產的定義
要討論什麼是「數位資產」,首先要討論什麼是「資產」。就此,我們提出如下的定義:
「資產是由交易或其它約定行為形成和調整的、具有明確的所有者或控制者的、預期會帶來經濟收益的權利所構成的系列體。」
關於以上定義,需做以下說明:
首先,資產一定有預期的經濟收益。這其中「預期」是一個關鍵點。作為資產,它未必要產生正向現金流,甚至未必要有確定的經濟收益,只要在此時此刻對其未來經濟收益存在一個大於零的預期值即可。這表明,資產純粹是一個主觀判斷,而且究其本質而言,是一種猜測。由此我們還有一個重要的推論,即資產一定要有分配收益的安排。既然資產有預期收益,那麼不管收益是否真的產生,必須事先安排好收益分配的規則。可以有規則而無收益,不能有收益而無規則。
其次,資產是權利的系列體,是法律概念,而不是物理實體。例如我們平時會說「這間房屋是張三的資產」,但其實,物理上的房屋並不是張三的資產,這間房屋的所有權和控制權所構成的系列體才是張三的資產。換言之,資產的實質是該本體所衍生出來的所有權及控制權系列體。這是幫助我們理解資產的一個重要問題。
第三,這個定義要求有明確的所有者或控制者,也就是說有決定資產安排與處置的主體。這其中「明確」是一個關鍵要求,其意義在於,對於任何一項資產,一定有確定的主體掌握其所有權或控制權,一個主體要麼是這項資產的控制者,要麼不是,不存在模糊狀態。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推論,即資產狀態是可變更、可控制的。因為如果資產的狀態不可變更、不可控制,那麼所謂的所有者和控制者就毫無意義。
第四,資產的創建和調整是透過交易或其它約定行為實現的。這解釋了資產的來源,也解釋了所有者或控制者控制變更資產狀態的方式。交易比較容易理解,那麼如何理解「約定行為」呢?這裡的約定,包括私約、法律法規、組織章程、族群習俗乃至普遍共識。總之,資產的狀態調整總是需要以某種明確的程式進行,並獲得外部規則的保護甚至確認。
第五,資產是可以符號化和表達的。前面指出,資產實際上是一組權利系列體,而不是衍生這組權利的基礎本體(土地不是資產,土地的所有權才是資產)。但是這並不是說資產就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資產可以被符號化甚至物化表達。貨幣、股票、選擇權、債券、票據、地契等等這些東西,就是資產的符號或者物理化表示,它們本身除了代表資產的一部分或全部之外,並無其它意義。因此,關於資產,應該清楚的區分基礎本體(土地)、作為權利系列體的資產(土地所有權)以及資產的物化表示(地契)。這種概念上的明晰,對於下面對於數位資產的討論十分重要。
我們可以應用上述的資產定義來考察一些有趣的問題。
例如,一般來說,土地無疑是一類資產,但倘若甲乙二人登上一片新大陸,面對一塊無主的土地,二人決定透過格鬥的方式決定土地的歸屬。那麼在格鬥發生之前,這塊土地是資產嗎?根據定義,此時此刻這塊土地並不存在明確的控制者,而在未來,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這片土地的的控制者,因此無主的土地不是資產。
健康是資產嗎?在各種健身廣告當中,「健康是人生最重要的資產」這樣一種說法已經是老生常談,那麼實際情形如何呢?我們可以認為,健康能夠產生預期的經濟收益,但是健康是一種權利系列體嗎?健康狀態可以被以交易或約定方式調整嗎?似乎都文不對題。因此,健康不應該被視為資產。
再比如,若某人瘋狂的迷戀某種物品,並積極收藏,而除他之外全世界所有人都覺得這些收藏品一錢不值,那麼這些收藏品的所有權是資產嗎?很多人都會回答不是。但我們根據定義可以看出,資產是極其主觀的,如果一個人主觀預期未來這一物品具有經濟收益,哪怕全世界其它人都不同意,這一物品對於他來說也是資產。為理解這一點,不妨設想這個人預期未來可能會有其它人突然對這一物品產生興趣,並且高價求購。也可以反向考慮一下,若該物品遺失,這個人願意為了尋回它,願意支付一定量金錢。這樣想來,這樣的收藏品的確是具有預期的經濟收益的,它確實是資產。
資產的表達
在上面的討論中,我們指出,資產是一組權利的系列體,它很抽象,但可以符號化和物化表達。我們還指出,貨幣、證券、地契等標準化票證都是資產的表達形式。但如果追根溯本,我們會認識到,合約才是資產的基本表達形式,票證只不過是標準化程度較高的制式合約而已。
舉例說明,若甲乙雙方簽署的一份借款協議,對於債權方來說,便是一份資產。而這份協議未必要以標準化票證的方式表達,它可以是手寫的白條,也可以用指印代表簽名,但只要滿足合約的基本要件,便可以受到法律或者習俗的保護,成為一份最簡單的資產物化表達。
邏輯分析上如此,歷史上看,也是如此。
至少在五千年前,在蘇美爾文明中,以文字書寫的合約就已經出現。到近古時期,更是在東西方所有主要文明中得到全面應用。而合約技術一旦產生,就成為表達權利歸屬、債務關係和其它資產的主流形式。
在合約技術自身的發展中,存在一個從一般到特殊、從異質到勻質、從非標準化到標準化的過程。
非標準的、一般的合約先出現,隨後則出現制式合約,先是約定俗成,然後以法律法規或者產業標準的方式規範合約的基本格式(Schema)、元數據(Metadata)和規則架構,允許雙方填寫一些客製化內容,這大大提升了合約制定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摩擦,而且為以背書方式進行合約流轉創造了條件。
票證便是一種特殊的標準化制式合約。票證的突出特點是其篇幅短小,往往可以印在一頁紙、甚至一張小紙片上。這並不意味著票證的合約條款一定簡短,而更主要的是因為票證的標準化程度更高,凝結了更廣泛的共識,從而很多有關票證使用方面的條款,不必印刷在票證之上,而是置於票證之外,約定俗成,或有明文規範。例如,對於發票、支票、本票、匯票、期票、當票等票據,以及身份證、戶口、學歷證明等證件,國家都有專門法律條文予以規範,無需印刷在票證上,使得票證本身可以非常簡潔。
證券則是一種特殊的票證,它通常是不記名的標準化同質票證,因此具有較低的理解障礙和交易摩擦,也就是說具有很好的流動性。不過證券最重要的意義還是在於其絕對的同質特性(Fungible),也就是說,任意兩個單位的同種證券,其實質完全一樣,可以不加區分。由於有這種特性,證券就將其所表達的抽象的資產權利簡化成一維對象,把複雜的利益權衡降解為數量關係運算,從而能夠把數學這個最為強大的工具引入到資產世界中。其重要意義,無論怎樣強調都不過分。
最後,貨幣只是一種特殊的證券,是具有最大自由度的、最大共識的、同質的標準化制式合約,其最重要的特點,是由政府作為合約一方,強制所有民眾作為另一方無條件地接受合約。中國最早的紙鈔,如北宋交子、元明寶鈔,都在紙面上明明白白寫了合約條款。


而在美元紙幣上,其條款簡化到一句話:
「THIS NOTE IS LEGAL TENDER FOR ALL DEBTS, PUBLIC AND PRIVATE」(本票為一切公私債務之法償物)

關於貨幣的討論永遠充斥著激烈的爭論。我們無意在此捲入關於貨幣實質、貨幣起源的爭論,也並非暗示貨幣在歷史上真的是從合約開始次第演化出來的。事實上,兩者在歷史上的發展是相互交織纏繞在一起的,未必能論及先後。貨幣學者周子衡曾經論證過,貨幣早期就是個差額支付工具,是要配合合約使用的。貨幣演變成全額支付形式,那是文明晚近發展的結果。但是既然如今兩者都已經發展到高度成熟的階段,我們在概念上構建整個體系的時候,就應當認識到,若就交易工具而言,合約才是基礎的、一般的,而貨幣乃是高級的、特殊的。然而,貨幣的這種特殊抽象又極有力地具象化了交易當中的價值概念,因此得到了極其普遍的應用,以至於我們當代人每日淹沒其中,反而比對合約熟悉得多。
重點在於,我們構造出一個層層遞進的概念構造,即合約是最基礎、最一般的資產表達,標準化制式合約是特殊的合約,票證是特殊的標準化制式合約,證券是特殊的票證,貨幣則是特殊的證券。五者的關係表達為下圖:

至此我們基本完成對於傳統資產及其表現技術的討論。下面我們將重心放回到數位資產上。
數位資產— 資產的數位化表達
所謂資產的數位化表達,就是把在上一節中的資產表達方式數位化。比如說,本來用紙和文字表達的合約,可以用數位化的 PDF 文件來表達;本來紙質的登機牌,表達為手機錢包裡的電子登機牌;本來的紙質股票,表達為中證登系統當中的電子記錄;本來的紙質鈔票,表達為支付寶裡的餘額;本來的紙質房產證,表達為國家不動產登記數據庫裡的一條記錄。這些,都是資產的數位化表達。而這些以數位化方式表達的資產,其基礎本體,倒可能是非數位化的事物,比如房屋、股權、金錢等。當然,其基礎本體也可以是數位內容,比如一部數位電影,一張數碼照片,一部網路小說等。
我們建議將數位資產嚴格地定義為資產的數位化表達。
區塊鏈是合約數位化的技術平台
關於區塊鏈的實質,已經有很多不同的觀點論述。有人認為是分布式帳本技術,有人定義為一種有特色的數據管理技術,有人定義為智能合約平台。本文作者當中的兩位(孟岩、王瑋)在 2017 年底與中關村區塊鏈產業聯盟元道、朱佩江共同提出將區塊鏈主要視為通證(Token)的支撐基礎設施,亦在業內引起廣泛討論,獲得一定程度的認同。
著名經濟學家朱嘉明認為,區塊鏈是人類有史以來內涵最豐富、外延最廣闊的技術之一,因此難以全面概括。我們提出要從合約支持技術角度理解區塊鏈,並且將區塊鏈視為在文字 - 紙張沿用數千年之後,在合約支持技術產業最重大的技術升級。
文字 - 紙張作為一項技術,對人類文明的推動作用很可能超過其它所有技術的總和。文字 - 紙張技術的應用,有兩大場景,一是傳播資訊,二是支持合約。可能有人認為,合約也是一種資訊,因此兩者並無分別。但是仔細思考便可得出不同的結論。將文字寫在紙上,複製多份,廣而告之,傳播觀點與思想,這是一種用途。而記錄協議事項,形成共識甚至法律條文,保存證據,便於未來監管仲裁,這其實完全是另一種用途。在前一種用途中,人們追求低成本的複製、編輯、傳播,因此印刷術得到普遍應用。而在後一種用途中,人們的訴求恰恰相反,追求合約的真實性、不可複製性、不可篡改性、不可抵賴性,唯恐偽造,遑論複製、編輯,因此至今還廣泛使用手寫簽名以及複雜的防偽印刷技術予以認證。
理解文字 - 紙張這兩大應用場景的差別,就可以立刻對網路與區塊鏈的異同得出新的認知:網路是文字 - 紙張技術在資訊傳播場景中的數位化升級,而區塊鏈是文字 - 紙張技術在合約支持場景中的數位化升級,示意如下圖:

因此我們將區塊鏈(片面地)描述為由多方共同維護的、支持數位化合約的創建、驗證、儲存、流轉、執行以及其它相關操作的分布式系統。區塊鏈的前驅技術為文本合約、簽名、制式合約、票證、證券、貨幣、法律等合約技術,這些技術的應用已有數千年歷史,而區塊鏈是這一場景上數千年來最重大的一次技術升級。由於合約及律法是人類制度的基礎,因此區塊鏈將有能力影響一切制度安排。
首先,區塊鏈以其特有的、以哈希指針構成的時序單鏈表儲存結構,使得用區塊鏈表達的合約,在一致性、防篡改性、抗抵賴性和可靠性方面大大提升,非常接近物理對象。這就大大降低了安全風險和維護成本。
其次,區塊鏈的分布式、多方維護本質,極大地提升了透明性,降低了信任風險和監管成本。
第三,區塊鏈普遍的、無處不在的密碼學應用,為保護數據隱私提供了豐富的手段。
第四,區塊鏈可以有效地包裝和表達數據資產,並促進其交易,透過市場發現其公允價格。
第五,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可以用程式碼表達合約條款,並在條件觸發時自動執行,從而將合約執行這一原本需要人來完成的工作,轉而由電腦完成,這極大地降低了合約的執行成本。
綜合以上特點,我們可以這麼說,區塊鏈才是電腦和網路產生之後,第一個能夠有效支持合約數位化的技術。而合約的數位化,也只有在區塊鏈出現之後,才真正得以實現。
正因為區塊鏈本身是數位化合約的平台,而合約又是資產的基本表達方式,因此區塊鏈就成為資產數位化表達、也就是數位資產的理想基礎設施。
區塊鏈中的資產數位化表達
迄今為止,數位資產主要是以同質通證(Fungible Token)的形式存在。從比特幣開始,區塊鏈和開放金融產業裡絕大多數的數位資產都設計成同質通證。在以太坊生態中,這種同質通證往往是遵循 ERC-20 標準創建的。據我們統計,截止 2020 年 9 月 底,以太坊主鏈上部署的 ERC-20 智能合約共有 29.7 萬個,而創建 NFT 通證的智能合約僅有不到 6,500 個,兩者相差 45 倍,可謂懸殊。
但實際上,根據前面的討論,智能合約才是最基本的數位資產表現形態。
以太坊支持圖靈完備的智能合約,這使得區塊鏈升級為一般的數位化合約管理平台。也就是說,區塊鏈有能力以表達一般的、非標準化的合約,這就是智能合約。當然,其表達能力與自然語言相比還遠遠不及,但已經能解決很多實際問題。而且,既然區塊鏈能夠數位化表達一般的合約,那麼拾級而上,也可以數位化表達制式合約、票證、證券和貨幣。
我們將對應的技術展現如下圖:

目前在區塊鏈中已經有效的支持了多種資產表達方式:
對應於一般的非標合約以及法律,在區塊鏈中以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和 NFT 實現;
制式合約同樣以智能合約和 NFT 實現,但可以用模板技術提高標準化程度;
票證是內容豐富、適用面極廣的資產表達技術。目前區塊鏈中沒有對應票證的標準實現技術,但透過深度運用智能合約,這一點不難實現。
證券和貨幣,在區塊鏈中可以用同質通證(Fungible Token)或原生的數位貨幣(Native CryptoCurrency)來支持,這是最高級、最特殊的資產表達形式,但在區塊鏈中是最早實現的。
由此可見,區塊鏈已經具備了支持所有主要數位資產形態的能力,並且為數位資產的定義、管理、應用帶來了巨大的技術優勢,成為目前數位資產最理想的支持平台。
總結
本文探討了從資產定義到數位資產表達、分類以及區塊鏈數位資產的一系列問題。我們首先將資產定義為由交易或其它約定行為形成和調整的、具有明確的所有者或控制者的、預期會帶來經濟收益的權利所構成的系列體。然後,我們指出合約是資產的最一般的表達形式,而制式合約、票證、證券和貨幣則是標準化程度依次提升的合約表達形式。對於數位資產,本文將其定義為資產的數位化表達。對應於資產的五個表達形式,區塊鏈都提供了理想的數位化支持。因此我們認為,區塊鏈是數位資產理想的支持和管理技術平台。
-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ForesightNews》
- 原文作者:孟岩的區塊鏈思考
- 原文來源:《什麼是數字資產?(修訂精編版)》
最新評論
還沒有評論,發表第一個評論吧